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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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省属高校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7:04    来源:纪委办     点击数:


昆院纪〔2020〕1号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省属高校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近日下发《关于印发省属高校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教纪监发〔2019〕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向深里抓、实里做,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节庆假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盯紧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有价卡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车私用、公车私养和以会议费、办公费、接待费名义报销或套取资金支付各种违规费用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纪律作风教育、管理、监督,让各级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沟通、形成合力。党办、校办、计财处要加强对校“三公”经费使用和财经纪律执行管理和监督,严防公款吃喝、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人事处、校工会要加强津补贴发放和节日慰问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或酬金,违规发放福利和实物;审计处要强化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上报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款等问题;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车集中管理、定点封存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及纪委办(监察处)要围绕节庆假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问题,紧盯近期高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酬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相关情况。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5098052、65098053;值班手机:18788591836、13987654416。

附件: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省属高校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