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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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2:13    来源:     点击数: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

昆院纪20184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管理服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省监委近日下发《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云纪发电〔2018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向深里抓、实里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结合学校正在开展的巡视整改六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监督,让各级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沟通、形成合力。党办、校办、计财处要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和财经纪律执行管理和监督,严防公款吃喝、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人事处、校工会要加强津补贴发放和节日慰问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或酬金,违规发放福利和实物;审计处要强化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上报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款等问题;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公车集中管理、定点封存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及纪委办(监察处)要围绕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紧盯近期省委巡视高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酬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相关情况。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6509805265098053;值班手机:

1878859183613987654416


附件:中共云南省纪委 云南省监委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930


 
























中共昆明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9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