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年05月13日 13:05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校纪委决定开展我校2013年春季学生入学收费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纪委将适时组织到部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重点收费部门开展专项督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各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13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自查内容

1.本部门学生收费及相关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

2.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

3.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情况;

4.围绕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5.是否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

6.是否存在以中外合作办学、开办培训班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7.是否存在以不同形式向学生摊派教辅材料或搭车收费等行为;

8.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要从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办人民满意教育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和落实此次自查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政正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学校纪委将在各部门开展自查基础上,适时组织实施抽查和督查工作。

(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校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此次自查既要围绕本部门的工作部署所确定的内容,又要结合本部门教育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纠正,要把自查结果和整改结合起来,确保自查取得实效。

(四)科学评估,做好总结。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相关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自检自查情况表,认真填写杜绝“教育乱收费”承诺书,并于2013年5月10前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2013年春季学生入学教育收费自检自查情况表

  附件2:昆明学院杜绝“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附件1

 

2013年春季学生入学教育收费自检自查情况表

 

单 位

 

时间范围

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有无收费项目,如有请认真填写收费依据、标准及相关情况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3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