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作者: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点击数:


纪检监察处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学校党委和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3)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5)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依法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依照法律规定和上级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7)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依法受理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复核或申诉、复查。

(8)承担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日常工作。

(9)完成上级或学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纪检监察处下设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科、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