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东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副局长谭传炼、办公室主任李晨辉违规使用空白公函问题。2017年至2020年,巴东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多次使用空白公函,以虚列事由和人数的方式,冲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谭传炼负领导责任,李晨辉负直接责任。谭传炼、李晨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门工业园原党委书记李艳军违规设立“小金库”、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等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李艳军任九真镇党委书记期间,以违规收取企业资金不入账的方式,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招商引资奖金、违规公款接待等。李艳军还存在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礼金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李艳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荆门市东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龙辉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20年6月,陈龙辉住院治疗期间,其妻代收下级看望礼金。陈龙辉还存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等问题。陈龙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十堰市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元安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5月,郧阳区某项目承包人孙某某及项目施工负责人张某,为加快相关签批手续办理进度,宴请王元安等人。王元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5.黄石市西塞山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容中队中队长李成、副中队长乐成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问题。2021年4月,李成、乐成军应西塞山区某企业负责人李某某邀请,和多名队员在某夜市接受吃请。结账时,乐成军要求李某某将其之前在该夜市挂账费用一起结算。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成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6.利川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科长蒋学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11月,蒋学军带队出差时,擅自改变行程到相关景点旅游,违规报销正常差旅费用之外费用。蒋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湖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