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党总支:
为继续深入推进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期末考风考纪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三风”建设,经校纪委研究,决定组织考纪考风督察组对学校2013—2014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进行巡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巡考人员
校纪委书记、副书记、部分学校特邀监察员和校纪监审部门工作人员。
二、巡查时间
2014年1月7日—17日期末考试期间。
三、地点
博雅楼、博识楼、博文楼、音乐楼考试教室。
四、巡查对象
所有组织期末考试的单位,参加监考的教师和考试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学生考风考纪是强化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学校学风建设的迫切需要,各院(系)、各相关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生考纪考风建设。
(二)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巡考人员在不影响各院(系)常规工作秩序和学生正常考试前提下,重点巡查各单位考试组织情况,监考教师到岗履职情况及学生代考、作弊等违纪情况。发现有违反考试规定行为的,要及时教育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三)及时总结通报。以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每督察组至少要巡考四次以上,巡考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及时汇总巡考情况,学校纪委将在适当范围内对本次巡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昆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