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受理对学校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学校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决定、命令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受理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四)其他涉及党纪政纪的问题。对来信来访和网上、电话等各种形式的群众举报,我们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保密规定处理。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信访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必须依法依纪,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举报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我们随时和您联络。
三、举报方式
(一)来信举报 通讯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浦新路2号 (昆明学院行政楼434) 邮政编码:650214
(二)电话举报: 0871-65098052
(三)网上举报 邮 箱: kmxyjiwei@163.com